幸福無法單獨存在,它必須與痛苦依存
- 1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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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更新:3月21日
你不會總是幸福、快樂,有時候會難過、失望、生氣、對一切失去感覺,甚至感覺被全世界遺棄了,但你總是很努力,盡力地想得到幸福。
幸福,它是生活的產物。當你在做什麼、不做什麼,時時刻刻影響身體神經傳導物質、荷爾蒙,幸福就產生或消失了。
所以,幸福是一種身心狀態。
它不是語言,必須在生活中落實並經驗。
它像是在路上,而不是目標或結果。
它會依著你對痛苦的心量,而決定它(幸福)存在的程度。
心量是什麼? 想像你的心,分別是海洋與一碗水,加了一搓鹽,哪一個你會感覺較有味道?滴了一滴墨水,哪一個你會較容易看得到?
如何讓心量像海呢? 「溫柔的覺知」。
念頭出現,清明且溫和地覺察慣性,感受感官經驗,看見分別,就像你看著一張衛生紙在桌上,你只是看著。
什麼是覺知? 就是剛剛說的「看著」。譬如現在你有在呼吸嗎? 更精確地說,你有感覺自己在呼吸嗎? 還是我說了之後,你才注意到你在呼吸。
這個注意,就是「看著」,即使只有幾秒鐘,你發現了他的存在,你就與他同在。覺知就是一種同在,什麼都沒有,僅是如此。
甚至你也可以想想從小到大有沒有這樣的人,他只是在旁邊,什麼都沒有做,你就能感受到平靜或其他讓你感到滿足的情緒。
看起來他什麼都沒做,看起來無用的狀態,但在我們心理,已經做到一種充滿、穩定的感覺。
只是,「溫柔」總有敵人伺機而動,當我們看著一件陶器,我們會給予好美、不好看之類的形容詞,我們對其所有的想法,這敵人就是 標籤。
我們對自己也會有標籤,它來自我們的習性,這些習性都有一個共同點,就是 對自己失去慈悲。
慈悲是希望他人或自己能從痛苦中解脫,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。從痛苦中解脫,意味著在解脫前,必須先感受到痛苦,才會想要解脫。
這過程出現同情、同理自己或他人,慈悲就產生了。在同理的過程,勢必會感受到痛苦,而解脫,又讓我們感到自由。所以,在幸福這條路上,慈、悲、喜、捨,就不斷出現又躲起來。
因此,我們不是要去追求幸福,而是如何將意識、覺察帶進生活中,並將會為生活帶來正向改變的事情,規律地在生活中實踐,即使一天只有幾分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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